省外院校毕业生办理(或委托办理)择业代理手续程序
1、办理人出示毕业生《就业报到证》及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,经中心承办人审核后,填写《山西省大中专毕业生择业代理协议书》(简称《协议书》),一式贰份。
2、承办人及中心负责人签字。
3、毕业生缴费,开票。
4、中心签章,协议生效。
5、承办人将原《就业报到证》转签到中心。
6、办理人将《就业报到证》及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、《身份证》复印件一份(后附身高、血型)、《协议书》一份等材料交付中心承办人,核实并移交档案。
7、中心承办人负责办理存档、落户手续。
省属院校毕业生办理(或委托办理)择业代理手续程序
一、已办理派遣手续的省属院校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手续程序
1、办理人出示毕业生《就业报到证》及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,经中心承办人审核后,填写《山西省大中专毕业生择业代理协议书》(简称《协议书》),一式贰份。毕业生、承办人及中心负责人签字。
2、毕业生缴费,开票,中心签章,协议生效。
3、承办人将原《就业报到证》转签到中心。
4、持改签后的《就业报到证》经学校或直接到学校所在派出所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转签手续。
5、办理档案转寄及组织关系转移手续。
6、办理人将《就业报到证》及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、《身份证》复印件一份(后附身高、血型)、《协议书》一份等材料交付中心承办人,核实并移交档案。
7、中心承办人负责办理存档、落户手续。
二、未办理派遣手续的省属院校毕业生办理择业代理手续程序
1、毕业生到中心或学校领取并填写《协议书》(一式叁份),签订协议程序同上,将一份《协议书》交回学校。
2、学校凭《协议书》到教育厅办理《报到证》手续,并凭《报到证》办理《户口迁移证》、组织关系转移、档案转寄等手续。
3、毕业生到学校领取《就业报到证》、《户口迁移证》等手续。
4、办理人将《就业报到证》及《户口迁移证》原件、《身份证》复印件一份(后附身高、血型)、《协议书》一份等材料交付中心承办人,核实并移交档案。
5、中心承办人负责办理存档、落户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