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0年学生心理健康普查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20-11-19点击数:

各系部、各班级:

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,开展心理健康普查,建立学生心理档案的有关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,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档案,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拟对全院学生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工作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普查对象

全体在校学生。

二、普查时间

20201123日至1125日,为期3天,请各系部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

三、测试内容

运用《90项症状自评量表(简称SCL-90)》,以班级为单位,采用网络在线专业测评系统,进行心理健康普查,普查网址为http://www.ntneuro.org/scale/scl90.asp

四、普查与建档

(一)建立完善档案

各班辅导员负责组织填写《学生心理健康档案》,2020级学生需如实填写第一部分内容《个人基本情况》;二、三年级学生如《个人基本情况》有变,需如实填写变更内容。

(二)测试步骤

第一步:由辅导员亲自指导学生用手机登录测试界面;

第二步:开始测评。学生认真完成所有测试题,并提交;

第三步:学生将测试结果页面截图,在图上方编辑输入个人学号;

第四步:将截图通过微信或QQ私发辅导员;

第五步:辅导员亲自将测试结果填入《学生心理健康档案》第二部分。

(三)排查和干预

各系党支部书记要指导有关信息收集,进行初步甄别。并组织有关教师和学生干部将排查工作落到实处、细处。通过排查发现存在心理问题的学生,首先由专(兼)职辅导员约谈,了解基本情况,并填写《辅导员访谈记录表》,交至所在系;对其中约谈效果不好,或问题性质难以把握的,由系部报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,预约个体咨询,由专职心理教师进行咨询、甄别,必要时转介。

六、汇总上报时间及要求

各系于1126日前,将《学生心理健康档案》(纸质版)报送至学工部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。各班辅导员将《90项症状自评量表(简称SCL-90)》测量结果截图,以班级命名,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39950160@qq.com

附件:

1、学生心理健康档案

2、辅导员访谈记录表

3、学生心理危机排查与干预反馈表

4、班级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表

5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情况与心理危机排查汇总表

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

2020111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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