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处室、各系部:
今年“12·4”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,也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。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,推动学院宣传宪法,弘扬宪法精神,维护宪法权威,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开展2020年全省教育系统“12·4 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的通知》(晋教法函〔2020〕44号)要求,现将best365网页版登录官网开展2020年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活动时间
12月1日至12月6日
二、活动主题
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
三、活动安排
1.切实做好“宪法小卫士”活动。引导广大学生积极参加“宪法小卫士”行动计划,积极组织学生在线参与宪法与法治知识在线课程、法治实践活动、心得体会撰写和能力测评,着力提升学习与考试参与率,力争学习教育广覆盖、见实效,引导学生了解宪法知识、理解宪法内容,自觉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、运用宪法。承办部门:学生处。
2.组织领导干部旁听庭审。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就行政复议、行政应诉或民事类案件集中开展旁听庭审活动。网上旁听庭审活动需登录中国庭审公开网 (tingshen.court.gov.cn)、中国普法网(www.legalinfo.gov.cn)、 中国法律服务网(网址:www.12348.gov.cn)。承办部门:党委组织部。
3.组织学生观看“宪法晨读”活动直播。12月4日9:00“宪法晨读”活动开始,届时各系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(http://qspfw.moe.gov.cn/)组织没课学生收看网络直播,同步跟读。承办部门:各系。
4.开展宪法主题班会、社团活动。开展宪法主题班会、社团活动,引导广大学生对宪法的地位、意义和作用有更明确、更清晰、更深刻的认识,着力培育学习宪法、尊崇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。承办部门:各系、院团委。
5.广泛宣传。利用校园门户网站、微信公众号、电子显示屏、等对学院“宪法宣传周”系列活动进行宣传报道。承办部门:党委宣传部。
四、工作要求
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深刻认识开展“12·4”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的意义,讲好中国宪法故事,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,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,确保活动有声势、有效果、有序推进。各活动承办部门要将活动开展的相关信息于12月5日前报党委宣传部(包括文字、图片、影音等)。邮箱sxglzyxyxcb@163.com。
党委宣传部
2020年1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