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研究审议,现将刘临英、齐国颜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初步鉴定意见公示如下,公示期自2022.1.17---2022.1.21,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纪委反映。
纪 委:电话18135124563 邮箱sxjssbx@163.co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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刘临英,女,大学本科学历,2007年12月聘为中级会计师;该同志聘期内独立修订完成了学院的相关财务制度,运行良好。发表专业论文3篇,于2021年取得高级会计师合格证,符合申报高级会计师的条件。
齐国颜,男,大学本科学历,2016年12月聘为中级会计师;该同志聘期内独立修订完成了相关财务制度,运行良好。发表著作1本、专业论文1篇,于2019年取得高级会计师合格证,符合申报高级会计师的条件。
2022年1月17日